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40 证券简称:ST爱迪尔 公告编号:2022-078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迪尔”)于2022年9月19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深圳市运得莱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得莱珠宝”)对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也不会因该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公司主要债权人已明确表示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法院再次提出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债权人等各方的协商沟通,积极争取各方支持。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事项概述
1、2021年7月,公司收到债权人运得莱珠宝委托广东一言律师事务所向公司出具的《律师函》,获悉运得莱珠宝已于2021年7月8日向深圳中院提交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案号为(2021)粤03 破申474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2、2021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决定书》,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法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决定书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
3、2021年11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司债权人通过邮寄或现场申报方式向公司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
4、2021年12月21日,预重整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关于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引进方案的公告》(编号:爱迪尔外函字第{2021}6号),拟通过债务人协商引进、债权人推荐等方式确定公司意向投资人,后经遴选后,确定珠海润创联合体(分别为:珠海横琴润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资本(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赢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宇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首选意向投资人。
5、2022年2月18日,预重整管理人将珠海润创联合体为重整意向投资人的重整预案向全体债权人发送并公开征集意见,经征集,除部分债权人尚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而无法发表意见外,初步确认债权中大部分债权人表示支持重整预案。
6、2022年4月15日,预重整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公告》及相关招募文件,对公司的重整投资人进行公开招募。在报名期间,预重整管理人共收到7家意向投资人联合体提交的报名资料。
7、2022年4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签署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司与珠海润创联合体间的《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于2022年4月20日签署完毕。
8、截止2022年5月20日24时(缴纳重整保证金及提交重整预案截止日期),仅有1家意向投资人:晨熙国际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瑞恒升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以下简称“新增鼎联合体”)与预重整管理人签订保证金协议,缴纳重整保证金3,000万元(含100万元尽职调查保证金)以及提交一式三份密封的《重整预案》。
9、2022年7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据预重整管理人函告,本次公开招募产生的重整投资人为新增鼎联合体。预重整管理人已将新增鼎联合体提交的《重整预案》提交至公司债权人、出资人并征集了意见。公司大部分债权人和出资人对新增鼎联合体中的个别成员主体身份以及新增鼎联合体提交的《重整预案》的有关内容有异议,并提出了优化意见和建议。
10、鉴于公司大部分债权人和出资人对新增鼎联合体中的个别成员主体身份以及《重整预案》的有关内容持有异议,2022年7月-9月期间,在深圳中院及临时管理人指导下,公司与重整投资人就新增鼎联合体中的部分主体和《重整预案》调整事宜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二、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的最新进展
2022年9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1】粤03破申474号),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申请人申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除提交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还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提交关于上市公司具有重整可行性的报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和上市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出具的维稳预案等。爱迪尔公司应当在预重整期间制作重整方案并征集利害关系人意见,临时管理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规定的要求,并根据与爱迪尔公司协商结果,启动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但爱迪尔公司不接受招募产生的重整投资人并不再就重整方案进行协商,导致无法形成可行的重整方案,且重整申请未能获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意见,因此,爱迪尔公司缺乏破产重整的可行性,不符合破产重整的受理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不予受理申请人深圳市运得莱珠宝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髙级人民法院。”
三、关于上述裁定的情况说明及拟采取的措施
1、鉴于公司大部分债权人和出资人对新增鼎联合体中的个别成员主体身份以及《重整预案》的有关内容持有异议,后在深圳中院及临时管理人指导下,公司与重整投资人就新增鼎联合体中的部分主体和《重整预案》调整事宜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2、截至目前,深圳中院尚未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征求书面意见。
3、公司主要债权人已明确表示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法院再次提出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债权人等各方的协商沟通,积极争取各方支持。
四、其他说明
1、对于深圳中院不予受理运得莱珠宝对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的裁定,公司暂未获悉运得莱珠宝是否会提起上诉;如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其上诉请求、本案最终判决结果等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2021年12月至今,珠海润创联合体成员中的深圳市赢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宇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已合计向公司提供了人民币1,300万元的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其仍在按照之前签署的《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及相关借款协议约定持续向公司提供日常运营资金。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