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13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正式生效;该协议为双方的合作意向,未涉及具体合作项目与数量,具体合作内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双方尚需另行签订协议以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具体合作内容,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该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一、协议签订概况
2022年9月19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利用各自核心资源展开深入合作。基于易华录在新基建“数据湖”生态服务能力及领先业界的超融合产品,结合公司新能源投资开发,如风电、光伏、储能电站、综合能源公用事业服务等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双方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共同推进城市数据湖产业园+新能源投资建设,打造现代零碳智慧产业园。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林拥军。
3.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院1号楼1001室。
4.公司与易华录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最近三年公司未与易华录发生类似交易。
(三)易华录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赢共享的原则,在相关领域进一步深化业务合作。
(一)合作内容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利用各自核心资源展开深入合作。基于易华录在新基建“数据湖”生态服务能力及领先业界的超融合产品,结合公司新能源投资开发,如风电、光伏、储能电站、综合能源公用事业服务等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双方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共同推进城市数据湖产业园+新能源投资建设,打造现代零碳智慧产业园,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战略合作,共同开展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光伏、储能电站、综合能源公用事业服务项目等)、数据湖落地优惠支持政策的获取和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2.对于获得的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指标,由公司单独或与易华录合作投资,具体项目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3.公司投资开发的新能源项目发电量通过电力交易系统优先供易华录数据湖项目使用。
4.易华录已建的城市数据湖,同等条件下,公司优先投资建设分布式太阳能、用户侧储能、充电桩等,协同易华录共同打造源、网、荷、储、充多能互补的现代零碳智慧产业园。
(二)期限和终止
双方合作期限为5年,自2022年9月19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如双方认为需续签的,应于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申请,并由双方就具体合作事宜签署合作协议。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丰富的投资建设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经验、先进技术、充足人员和资金保障,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易华录在全国落地30多个数据湖项目公司,以数据湖战略为中心,具有丰富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项目经验、资金保障能力,并配有研发、运营、营销等专业团队,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
2.公司以清洁能源产业链投资运营能力结合易华录大数据开发运营优势,协同打造源、网、荷、储、充多能互补的现代化零碳智慧产业园,以此扩大清洁能源产业布局,为绿色经济发展赋能。
3.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易华录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该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为双方的合作意向,未涉及具体合作项目与数量,具体合作内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双方尚需另行签订协议以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具体合作内容,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2.该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减持计划。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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