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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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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2022-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3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6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6,117,360股,授予价格为4.57元/股。

●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86人,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491,720份,行权价格为8.99元/份。

●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拟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的A股普通股。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解除限售和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和行权,公司将另行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共220人,其中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辞退不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导致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部分不得解除限售,当期不得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余20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6,117,360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共332人,其中4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主动放弃不再符合行权条件,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导致当期拟行权的股票期权部分不得行权,当期不得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其余28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满足行权条件,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491,720份。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1年9月14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15日披露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5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21年10月15日和2021年10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办理完成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332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608万份股票期权、向220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640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根据《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1年10月22日,因此自2022年10月22日后的首个交易日起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届满

根据《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根据《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1年10月15日,因此自2022年10月15日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进入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三)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情况

(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授予日:2021年9月17日

2、解除限售数量:6,117,360股

3、解除限售人数:206人

4、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二)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

1、授予日:2021年9月17日

2、行权数量:5,491,720份

3、行权人数:286人

4、行权价格:8.99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的A股普通股

7、行权安排:本次行权为第一个行权期,自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3年10月14日期间的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20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286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符合《管理办法》及《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和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调整行权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和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调整行权价格事项无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但公司尚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告、通知债权人、股份注销登记、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1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9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清单已于2022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且不存在受托出席及代理投票的情形。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大维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发表的意见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3)。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暨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暨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5)和《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9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2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清单已于2022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武建楠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20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286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与会监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3)。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截止目前公司有 1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辞退,已不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部分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注销,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1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067,6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已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意按照规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与会监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暨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股票期权计划中4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主动放弃不再符合行权条件,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当期拟行权的股票期权部分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公司拟注销前述46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326,700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监事会已对上述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上述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意按照规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14元/股调整为8.99元/股,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草案》等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以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与会监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暨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

4、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5)和《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9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4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暨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本次激励计划有1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辞退,已不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导致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部分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1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67,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5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4,878,932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情况:股票期权计划中4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主动放弃不再符合行权条件,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导致当期拟行权的股票期权部分不得行权,公司拟注销前述4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326,700份股票期权。

●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行权价格由9.14元/股调整为8.99元/股。

●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属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共220人,其中有13名激励对象离职、辞退,已不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41,600股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导致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部分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当期不得解除限售部分26,000股,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1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067,6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5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4,878,932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共332人,其中4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主动放弃不再符合行权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310,700份股票期权不符合行权条件,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导致当期拟行权的股票期权部分不得行权,当期不得行权的16,000份由公司注销,公司拟注销前述46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326,700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由9.14元/股调整为8.99元/股。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1年9月14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15日披露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5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21年10月15日和2021年10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办理完成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332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608万份股票期权、向220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640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说明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辞退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

根据《草案》第八章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或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的,或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等个人过错原因被公司解聘或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3人已离职、辞退,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45人已离职、主动放弃,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041,600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310,700份。

2、因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原因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

根据《草案》第五章第一条第(六)款和第五章第二条第(六)款的规定: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绩效考核结果为C(待改进)和D(不可接受)的激励对象其对应当年的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注销。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202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C,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000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202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C,公司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6,000份。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1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067,6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拟注销前述46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326,700份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草案》第五章第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根据《草案》第五章第一条第(九)款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大于1。”

虽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实施完成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792,133,33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但鉴于《草案》相关条款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即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由公司代为收取,并未实际派发,因此本次拟回购注销的1,067,600股限制性股票按授予时价格执行,即回购价格为4.5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4,878,932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原因和方法

(一)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原因

2022年4月14日、2022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92,133,3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实施现金红利发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8,819,999.80元。

鉴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根据《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草案》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

(4)派息

P=P0-V=9.14-0.15=8.99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大于1。

……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9.14元/股调整为8.99元/股。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不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公司总股本将从792,133,332股减至791,065,73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公司最终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以实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回购注销的数量为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对公司13名已离职、辞退激励对象和1名个人层面考核未合格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及对公司45名已离职、自动放弃激励对象和1名个人层面考核未合格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67,600股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326,700份。

2、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9.14元/股调整为8.99元/股。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草案》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草案》一致。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1、截止目前公司有 1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辞退,已不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部分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注销,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1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067,6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已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意按照规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2、股票期权计划中4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主动放弃不再符合行权条件,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当期拟行权的股票期权部分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公司决定注销前述46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326,700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监事会已对上述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上述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意按照规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14元/股调整为8.99元/股,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草案》等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以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和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调整行权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所涉回购注销的原因以及股票数量、价格及其确定依据,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所涉注销的原因及数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及来源,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认依据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和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调整行权价格事项无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但公司尚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告、通知债权人、股份注销登记、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一035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修订《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有 1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辞退,已不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部分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1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067,6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92,133,332股减至791,065,73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92,133,332元变更为791,065,732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前述事项,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发生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9月)》于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现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6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

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期权简称:共进股份期权;股票期权第一期代码:0000000808。

● 本次符合第一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86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491,72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9%,行权价格由9.14元/股调整为8.99元/股。

● 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限: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3年10月14日期间的交易日。

●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公司股票期权简称:共进股份期权;股票期权第一期代码:0000000808。

2、行权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的A股普通股。

3、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限: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3年10月14日期间的交易日。

4、行权价格及数量: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9.14元/份调整为8.99元/份,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暨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本次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86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491,72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9%,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5、自主行权: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6、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对于本批次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二、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季度报告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三、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改变。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本次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后期信息披露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2 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拟以4.57元/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67,6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92,133,332股变更为791,065,732股。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暨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11月7日),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239号新能源大厦A座二楼

2.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即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11月7日(工作日8:30-12:00;13:30-18:00)

3. 联系人:证券部

4. 电话:0755-26859219

5. 传真:0755-26859219

6.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