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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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2022-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2-070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元/股(含),该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3,6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在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50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90.666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6%;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133.333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31日和2022年9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69)。

二、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2022年9月2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178.0366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购买的最高价为112.90元/股、最低价为109.70元/股,均价为112.3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998.50万元。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的178.0366万股A股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后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本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178.0366万股A股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具体如下:

七、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 9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9月16日、9月19日、9月20日、9月21日及9月22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1,847.53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即5,461.88万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