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2022-4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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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及其他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国家能源集团宁夏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公司
所属宁夏区域相关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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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收购国家能源集团所持大渡河公司11%股权并放弃大渡河公司10%股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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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调增2022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存款业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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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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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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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席会议并回避第1、2、3、4项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婧、吴佳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