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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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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94版)

2022-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4版)

(2)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等程序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类别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等程序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首次授予权益的股份支付费用及摊销情况

修订前:

假设2022年10月初授予,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3,988.72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相应年度内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注:(1)以上系根据公司目前信息为假设条件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金额将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予以测算,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2)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公告经审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和各年度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3)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正式授予之前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待正式授予之后,参照首次授予进行会计处理。

修订后:

假设2022年12月初授予,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3,764.30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相应年度内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注:(1)以上系根据公司目前信息为假设条件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金额将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予以测算,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2)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公告经审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和各年度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3)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正式授予之前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待正式授予之后,参照首次授予进行会计处理。

(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针对上述修订内容,公司同步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涉及的相关部分一并修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2-05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2年11月16日下午1: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6日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9:15~15:00。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0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22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上述议案相关的公告分别详见2022年8月13日、11月1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议案1-4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22年11月15日9:00~11:00,13:00~1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宝庆路2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邮编:200031,传真号码:021-6433404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代码:362116;投票简称:海诚投票。

(二)提案编码及表决意见。

1、提案编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四)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314018,联系人:林琳、杨艳卫。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现场参会的股东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服从现场会务安排,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体温正常、随申码、行程码为绿色的股东可进入会场并请全程佩戴口罩。

特此通知。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以下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个人)承担。

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