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11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2-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控股股东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2022年11月15日,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义嘉华”)、刘其福、熊鹰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56,927,47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57,194,315股的比例为20.72%。

2、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公司控股股东宏义嘉华计划自上述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143,800股(含15,143,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57,194,315股的比例不超过2.00%。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宏义嘉华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宏义嘉华自披露本次减持计划以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14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超过1%,且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情况

二、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15日,宏义嘉华共减持公司股份15,140,000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宏义嘉华减持的股份来源为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份、2018年1月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宏义嘉华本次股份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宏义嘉华本次股份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宏义嘉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2-09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