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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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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89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杨武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陈磊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杨武正先生、欧俊明先生、吕正刚先生、寇纲先生、何真女士、黄益建先生通过电话方式参加;杨铿先生、迟峰先生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孔祥宇先生及首席财务官杨伟良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林涧、徐宏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90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目前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出具的《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蓝光集团因股票质押融资违约及对外担保事宜,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司法拍卖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票。其中,以集中竞价被动减持公司股票12,083,600股;以司法拍卖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票140,000,000股。截至2022年11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蓝光集团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2,08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1%。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备注:2022年9月15日-10月27日期间,蓝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累计成交的股份数量为1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截止2022年11月14日,上述拍卖成交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上述司法拍卖事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74、075、078号。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公司股份881,403,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4%。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公司股份729,319,7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3%。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目前暂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