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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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公告编号:2022-092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现代设计大厦二楼会议中心二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伟华先生因公请假,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沈立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长顾伟华、董事屠旋旋、董事高慧文、独立董事杨德红、独立董事宋晓燕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徐志浩、财务总监吴峰宇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第1、2、3项议案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2、上述第1项议案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关联股东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均未参加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炜、王添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