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11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2022-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129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文心致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心致禾”)持有公司股份18,520,38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0360%。

● 本次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后,文心致禾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8,52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9.9979%,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0359%。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文心致禾的通知,文心致禾将其质押给首都机场(北京)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并将上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再质押给了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质情况

2022年11月11日,文心致禾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将质押给首都机场(北京)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4,02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质押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次解质股份于同日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股份质押情况”

二、股份质押情况

2022年11月11日,文心致禾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4,02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上述质押的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与之相关的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心致禾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风险应对措施

文心致禾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上述质押目前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文心致禾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128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4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1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01)。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4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3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截至2022年11月1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2021年12月2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A股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二)截至2022年11月1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953,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7%。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9.6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58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661,525.8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股份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2021年12月2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披露《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并于2022年5月12日披露《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国培先生因降低股权质押比例等合理的个人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002,381股,占减持实施完毕当日公司总股本的3%。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琨先生于2022年9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8,000股,占减持实施完毕当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

上述减持事项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直接联系,不存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形。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总计3,953,249股,其中887,983股已于2022年7月29日过户至“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剩余3,065,266股公司股票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份回购方案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