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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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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公司入选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公告

2022-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109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公司入选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2〕191号),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有关要求,经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报送、专家审核等流程而评选出的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核心关键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

公司此次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相关政府部门对公司在持续创新能力、专业化发展战略、市场竞争优势、品牌影响力等方面的认可,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及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以此为契机,持续聚焦太阳能电池背板、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和锂电池铝塑膜主业,秉持以创新研发作为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持续注重光伏和锂电池产业的前瞻技术,研发新产品,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努力成为行业领先、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新型复合膜材料企业。

三、风险提示

本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