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0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业变频”)、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业电器”)。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德业变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亿元;公司为德业电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德业变频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于2022年11月23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德业变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最高本金为等值人民币1亿元整。
公司、德业电器及光大银行于2022年11月23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德业电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最高本金为等值人民币1亿元整。
(二)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德业变频、德业电器、宁波德业环境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业环境”)、宁波德业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业储能”)和宁波德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储国际”)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自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德业变频、德业电器、德业环境、德业储能及德储国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该类业务具体实施过程中,实际控制人张和君先生可以为公司、德业变频、德业电器、德业环境、德业储能、德储国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可以为德业变频、德业电器、德业环境、德业储能、德储国际担保;德业变频、德业电器、德业环境、德业储能、德储国际之间可以互相担保;德业变频、德业电器、德业环境、德业储能、德储国际可以为公司担保;且张和君先生自愿、无偿为公司及德业变频、德业电器、德业环境、德业储能、德储国际提供担保,不需要公司及德业变频、德业电器、德业环境、德业储能、德储国际提供反担保。上述议案于2022年9月2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德业变频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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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德业变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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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德业电器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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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德业电器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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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德业变频及光大银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保证人: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信人: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及范围:
1、主债权最高本金为等值人民币1亿元整。
2、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二)公司、德业电器及光大银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保证人: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信人: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及范围:
1、主债权最高本金为等值人民币1亿元整。
2、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全资子公司德业变频、德业电器经营发展的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83,80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78,9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45.37%、105.6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