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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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份产销数据快报

2022-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2-079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份产销数据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1月份产销数据快报如下:

单位:辆

注:本表为快报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2-080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最终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本金39,350,000元及利息、违约金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诉讼案件已结案,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对公司损益无负面影响,最终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北京恒天鑫能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金融机构存款47,723,498.26元或其他等值财产。之后,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北京恒天鑫能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给付货款本金39,350,000元及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诉讼的结果

公司近期收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寄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苏1003民初4604号)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针对上述诉讼案件结果,公司预计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最终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