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2-048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部分限售股份数量为66,774,565股,限售期为12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14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8号),同意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469,376股,并于2021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37,877,50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6,300,3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577,198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0名,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66,774,56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8.43%,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66,774,565股,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2年12月1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1)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军及其一致行动人任勇、北京和美嘉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外,发行人的其他股东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2)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弘云久康数据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苏州赛富璞鑫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咸宁市凯旋机会成长基金(有限合伙)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本企业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锁定事项的承诺。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本企业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总数。
4、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减持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嘉和美康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66,774,56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8.43%,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14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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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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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