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2-119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蔡玉瑛、董事渠桂荣、监事董春红、董事王秀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公司董事蔡玉瑛、董事渠桂荣、监事董春红、董事王秀强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0股、500,000股、440,000股、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6%、0.40%、0.35%、0.35%)。
2022年12月6日,公司分别收到董事蔡玉瑛、董事渠桂荣、监事董春红、董事王秀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截至告知函出具日,董事蔡玉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减持35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86%;董事渠桂荣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减持25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88%;监事董春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减持22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50%;董事王秀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减持221,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57%。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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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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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中合计比例与分项比例之和不一致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董事蔡玉瑛、董事渠桂荣、监事董春红、董事王秀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董事蔡玉瑛、董事渠桂荣、监事董春红、董事王秀强的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董事蔡玉瑛、董事渠桂荣、监事董春红、董事王秀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董事蔡玉瑛、董事渠桂荣、监事董春红、董事王秀强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