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股票代码:688219 股票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发行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通股份”)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T+1日)主持了会通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会通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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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与会通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112,067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手(1,000元)会通转债。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已发布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2〕91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6月18日起实施。
投资者应当充分知悉和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相关风险事项、法律法规和上交所业务规则,结合自身风险认知程度和承受能力,审慎判断是否参与相关业务。
个人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通知》施行前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且未销户的个人投资者,不适用上述规定。
普通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方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该公司可转债申购、交易、转让的,不适用前述规定。
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但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投资者,不能将其所持科创板可转债转换为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特此公告。
发行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