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140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12月28日,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盛制药”)与博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发展”)、海南元辉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辉轩咨询”)、广州昌益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益行投资”)、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王阁药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
● 风险提示:公司受让滕王阁药业股权后,其经营情况良好,并购可能产生的相关风险详见公司2021-068号公告中所述,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谨慎投资。
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根据公司与博大发展、元辉轩咨询、昌益行投资、滕王阁药业签订的《关于江西滕王阁药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若滕王阁药业在交割时的资产与各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不一致或滕王阁药业在后续运营中因交割前产生的费用及负债等给公司及滕王阁药业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在支付原股东股权转让款时先行扣除。
2022年6月公司与博大发展、元辉轩咨询、昌益行投资、滕王阁药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调减金额共计933.06万元。
滕王阁药业交割时的净资产及交割前产生的费用及负债经公司核实,在《补充协议一》调减金额基础上,确认存在新增需调减股权转让款的项目,调减金额增加10,045,815.53元。
调减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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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调减金额在公司支付第四笔股权转让款时进行相应的扣除,且对股权转让总价由16,641.94万元调整至15,637.36万元。
经各方确认,以上各项目扣除款项专款专用,不得因其他目的、其他原因以及其他事项截留、抵扣、挪用。
公司依照《补充协议二》约定支付第四笔股权转让款后,各方确认公司支付各期股权转让款的时间符合协议和各方的约定,不存在拖延或者逾期等情况。
本次《补充协议二》仅对上述事项进行约定,其他事项仍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风险提示
公司受让滕王阁药业股权后,其经营情况良好,并购可能产生的相关风险详见公司2021-068号公告中所述,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141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
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庆华先生先后办理完成了1,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股份质押手续与4,375万股、1,300万股、300万股(共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9%)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6,01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39,602,120股)的35.49%;张庆华先生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为108,521,900股(含本次增加质押的股份),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9.5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69%;张庆华先生控股的湖南开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堆龙德庆共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4,434,875股,共生投资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为0股;综上,张庆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生投资合计持有公司170,454,375股,以此计算,张庆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生投资合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为108,521,900股,占持股总数的63.67%;
●张庆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生投资合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占持股总数的比例未超过80%,整体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风险;张庆华先生本次质押股份主要是为其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其个人直接融资总额不会增加。
2022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庆华先生通知,其已于2022年12月27日办理完成了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股份质押暨新增股份质押情况
1、解除股份质押情况
张庆华先生分别解除股份质押4,375万股、1,300万股(前次拟将质押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以继续作为葆华环保在浦发银行融资之担保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138号公告)、3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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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后,后期张庆华先生预计将使用小部分股份为其控股的子公司融资进行担保。在实际进行股权质押融资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新增股份质押情况
张庆华先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手续,将其持有的1,300万股质押给浦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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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张庆华先生新增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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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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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质押股份相关的其他情况
1、质押股份到期情况
张庆华先生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252.19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20.8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40%,对应融资余额0.86亿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万股。
张庆华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已经开始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事项进行规划,可能产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实质性违约风险;此外,张庆华先生亦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相关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股票红利、自有资金、投资收益与相关企业经营回款等。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需要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①张庆华先生本次质押股份主要是为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性融资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②张庆华先生本次质押股份不会对公司治理与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③张庆华先生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