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3-001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扩大信息披露覆盖面,加强与市场的沟通互动,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增加《证券日报》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增加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股东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关村并购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达到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股东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关村并购基金”)计划在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360,181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156,003,026股的 6%)。
近日,公司收到中关村并购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已到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公司在中关村并购基金减持计划披露后发生股份回购注销事项,总股本由156,003,026股变更为132,848,008股。此外,上述比例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关村并购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2,120,506股,占公司总股本(156,003,026股)7.77%。本次减持后,中关村并购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0,792,106股,占公司总股本(132,848,008股)8.1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中关村并购基金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关村并购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