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213,219,59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8.2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2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74,311,27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24,519,865.6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5,151,461.56元,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9,368,404.12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89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7月19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21年7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数量为474,311,272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2,597,009,091股。本次发行对象共16名,其中15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已于2022年1月28日解除限售,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8个月,自2021年7月27日起开始计算。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2、承诺内容
上述股东承诺自怡亚通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怡亚通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其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其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进行任何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13,219,59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8.2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对应1个证券账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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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解除限售股的股东名称、股东人数及股份数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所列一致。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后,公司股份情况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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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做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