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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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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2023-00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廖帆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朱东、陈心仪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娜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蔡则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朱东、陈心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