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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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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3-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8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Z&F INTERNATIONAL TRADING LIMITED(以下简称“Z&F”)持有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图生物”)76,892,416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12%,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和通过公司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Z&F计划以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588,167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以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Z&F出具的《Z&F INTERNATIONAL TRADING LIMITED 关于拟减持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且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股份的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方式为: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其中以竞价方式减持的不超过11,725,445股,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17,588,167股,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3、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首发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即2016年9月1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安图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安图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Z&F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担任公司董事的张亚循(通过Z&F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安图生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安图生物股份总数的25%。”

2、关于首发相关减持承诺:“①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之日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上市之日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40%。②减持所持有安图生物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③减持所持有的安图生物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④减持所持有的安图生物股份的价格将综合考虑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市场走势等因素进行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安图生物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安图生物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安图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Z&F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期间内,Z&F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在减持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