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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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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金田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有色”)

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铭泰”)

金田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金田”)

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新材料”)

宁波科田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田磁业”)

以上被担保人除科田磁业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外,其余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田有色、香港铭泰、越南金田、金田新材料以及控股子公司科田磁业提供最高限额75,711.40万元人民币(其中2,000.00万美元按2023年2月2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8557折算)的担保。

截至2023年2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为金田有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000.00万元;已为香港铭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9,306.23万元(其中10,109.29万美元按2023年2月2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8557折算);已为越南金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767.37万元(其中2,737.48万美元按2023年2月2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8557折算);已为金田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2,623.60万元(其中18.43万美元按2023年2月2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8557折算);已为科田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196.9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2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56,190.28万元(其中13,807.47万美元按2023年2月2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8557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19%。本次被担保方香港铭泰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有色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香港铭泰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27,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越南金田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2,000万美元。

4、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科田磁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金田新材料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科田磁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8日、2022年5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2,236,845.85万元人民币,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金田有色

2、香港铭泰

3、越南金田

4、金田新材料

5、科田磁业

金田有色、香港铭泰、越南金田、金田新材料、科田磁业为公司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1年度数据经审计,2022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为金田有色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27,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27,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公司拟为越南金田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2,000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公司拟为科田磁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公司拟为金田新材料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借款提供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六)公司拟为科田磁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本次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子公司在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新增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被担保方香港铭泰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的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2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56,190.28万元(其中13,807.47万美元按2023年2月2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8557折算),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74.19%,无逾期担保。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田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9号文核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了15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1年3月22日至2027年3月21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0.8%、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47号)文同意,公司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田转债”,债券代码“113046”。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金田转债”自2021年9月2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至2027年3月21日,“金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0.95元/股。

由于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且因实施股权激励股本发生变化,“金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95元/股调整为10.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23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金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由于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金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75元/股调整为10.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15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金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截至目前,“金田转债”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0.64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及修正程序具体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本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23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金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64元/股的80%,即8.52元/股的情形,预计将触发“金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若公司股票在未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将可能触发“金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金田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