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住房租赁基金变更普通合伙人
及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3-00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住房租赁基金变更普通合伙人
及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所设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住房租赁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拟变更为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变更已经住房租赁基金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
● 本次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变更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必要的登记、备案等手续。
本行董事会已于2022年7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出资设立住房租赁基金的议案,本行出资设立住房租赁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本行认缴人民币299.99亿元,详见本行于2022年9月2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设立住房租赁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3)。
2022年10月24日,住房租赁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备案编码:SXM060),详见本行于2022年10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住房租赁基金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
一、住房租赁基金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变更情况
根据住房租赁基金管理的实际需要,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退伙;住房租赁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变更”),住房租赁基金整体规模不变。2023年2月27日,本次变更经住房租赁基金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相关各方就本次变更签署协议。本次变更后,住房租赁基金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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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变更后的住房租赁基金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4号楼8层8C、8D、8E
法定代表人:孙庆文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年10月3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C2RD6R2L
主营业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股权结构: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登记备案情况: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备案编码:P1074256。
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本行控股子公司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益安排,未直接持有本行股份。
三、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行已与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后续住房租赁基金将按照规定就本次变更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变更手续。
四、本次变更对住房租赁基金运作的影响
本次基金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变更后,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约定,管理住房租赁基金及其事务。本次变更不会对住房租赁基金的经营和后续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除上述变化外,《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条款及相关事宜均未发生重要变化。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3-00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2月28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3年2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田国立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2名,威廉·科恩董事委托米歇尔·马德兰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本行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总量安排人民币190亿元。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详情将于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二、关于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有限合伙)设立子基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同意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有限合伙)与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方或下属主体共同出资设立子基金,基金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其中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有限合伙)认缴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4.99亿元。
三、关于提名李璐女士担任本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同意任命李璐女士担任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李璐女士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