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005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 同意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合并报表内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时,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为其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批复为准;
2. 同意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额度中调剂使用。期限为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007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合并报表内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鲁山首创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山生物质”)和普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洱焚烧”)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0 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首创投资”)之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合并报表内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时,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为其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批复为准;同意北京首创投资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额度中调剂使用。期限为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北京首创投资为公司控股孙公司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鲁山生物质
公司名称:鲁山首创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23MA46W3D56W
成立时间:2019年5月31日
法定代表人:杜维种
注册资本:人民币9,2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张良镇姚吴程村四组
经营范围:生物质能发电;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热力生产和供应。(设计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鲁山生物质为公司控股孙公司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孙公司北京首创投资之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创投资持股1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鲁山生物质经审计的总资产32,431.11万元,总负债23,625.45万元,净资产8,805.6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769.36万元,净利润-394.33万元,资产负债率72.85%。截至2022年12月31日,鲁山生物质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6,004.46万元,总负债27,738.83万元,净资产8,265.6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2,478.66万元,净利润-540.03万元,资产负债率77.04%。
鲁山生物质资信良好,未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二)普洱焚烧
公司名称:普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802MA6P5RLN38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5日
法定代表人:张耀
注册资本:人民币9,107.89 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28号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及飞灰填埋处理及环境能源项目建设、建设维护、运营管理和提供项目的技术和管理咨询;热力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技术咨询服务;热力、电力的生产、供应及销售;炉渣、炉灰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运转及处理处置;废品回收;环卫设备、设施的生产、制造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普洱焚烧为公司控股孙公司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孙公司北京首创投资之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投资持股89.7999%,普洱市思茅国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10%,云南正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股0.1%,河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持股0.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焚烧经审计的总资产8,741.76万元,总负债346.63万元,净资产8,395.13万元,2021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0万元,资产负债率3.97%。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焚烧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0,344.92万元,总负债1,674.57万元,净资产8,670.35万元,2022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0万元,资产负债率16.19%。
普洱焚烧资信良好,未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三)合并报表内的公司
为满足2023年度北京首创投资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除上述鲁山生物质和普洱焚烧外,剩余担保额度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审批额度内按需使用。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北京首创投资已实际为鲁山生物质和普洱焚烧提供担保的金额为0亿元,本次授权的20亿元担保额度为预计2023年提供的新增担保单日最高余额(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合条件的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等批复为准。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由北京首创投资为其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提供支持,满足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鉴于北京首创投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以及资产负债水平,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北京首创投资为其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提供担保事宜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北京首创投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风险可控,同意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合并报表内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时,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为其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其中,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10亿元,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1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批复为准。并同意北京首创投资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额度中调剂使用。期限为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为706,419.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25.7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45,386.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5.31%。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008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24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221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24日
至2023年3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3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三层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时间:2023年3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六、其他事项
1.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3. 邮政编码:100044。
4. 联系电话:010-68356169。
5. 联系传真:010-68356197。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006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2023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并购资金借款、债券投资、非融资性保函等。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期限内,以上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期限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