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银安盛稳鑫12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部分代销机构、开通定投业务、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经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买基金”)协商一致,自2023年3月17日起,本公司旗下浦银安盛稳鑫12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5815、C类015816,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同花顺、盈米基金、腾安基金、好买基金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1、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3年3月17日起。
2、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指投资人通过上述代销机构提交申请,约定固定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上述代销机构于固定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本基金基金定投每期扣款金额为最低1元起,具体扣款金额以上述代销机构官方网站页面公示为准。
(3)上述代销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上述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按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4)基金定投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及变更和终止以上述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
1、优惠活动开展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自2023年3月17日起。
2、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上述代销机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具体折扣费率以各代销机构官方网站页面公示为准;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3、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费用,不包括基金转换、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代销机构,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上述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业务规则,并在正式调整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披露。
2、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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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基金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