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补超长期利率风险管理工具空白 中金所就30年期国债
期货合约征求意见
中金所就30年期国债
期货合约征求意见
填补超长期利率风险管理工具空白
中金所就30年期国债
期货合约征求意见
◎记者 费天元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3月17日发布通知,就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征求意见。分析人士表示,30年期国债期货若顺利推出,将填补我国超长期利率风险管理工具的空白,满足市场机构对于更长期限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的需求。
从中金所发布的《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看,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代码设定为“TL”;合约标的是面值为100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超长期国债;最小变动价位设为0.01元;合约月份为最近的三个季月;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
根据征求意见稿,30年期国债期货可交割国债为上市5年内的30年期国债。业内表示,这部分国债发行稳定、存量充足、流动性较好,可以降低交割风险,并且精准反映30年期国债收益率,有效发挥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
自2013年9月中金所推出5年期国债期货以来,我国国债期货市场持续稳步发展。特别是2019年中金所启动国债期货做市交易,2020年银行、保险机构被允许参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市场规模得到更快发展。目前,中金所已推出的2年期、5年期、10年期国债期货,全面涵盖了10年期及以下重要期限的国债现券。
“但是,长期限的国债期货一直缺位。在30年期及50年期国债发行规模明显放量的情况下,我国金融机构对于长期限国债的套保需求无法得到完美解决。”光大期货国债期货研究员朱金涛表示,“过去机构对于中长期国债现券的套期保值,只能退而求其次采用10年期国债期货品种,但因超长期限国债久期明显大于10年期债券,导致套期保值效果不甚理想。”
朱金涛认为,30年期国债期货的推出,给市场提供了对冲超长期限债券的完美工具,同时也将通过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完善超长期限国债的定价。
新湖期货研究所副所长李明玉表示,我国银行、保险机构是超长期债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需要长久期的避险工具以管理利率风险。中金所推出30年期国债期货,将填补我国超长期利率风险管理工具的空白,满足市场机构对于更长期限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的需求。
“30年期国债期货上市后,交易者可以通过期现货套利交易、期货实物交割等方式实现期现货市场联动,促进国债现货市场流动性和交易活跃度的提升。此外,期货价格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市场对超长期限利率走势的预期,可为投资者提供30年期国债的价格参考,进而促进对收益率曲线的完善。”李明玉说。
国信期货研究咨询部主管夏豪杰认为,30年期国债期货的推出,完善了国内短、中、长期国债风险管理工具体系,有利于优化利率结构,有利于债券期限结构功能的发挥,有利于债券长期投资,有利于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国债期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