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48 证券简称:磁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1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立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续授信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专利质押等)、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信用品种,2023年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之日止。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立华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董事吴立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吴宁晨先生,系该事项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了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448 证券简称:磁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莉女士召集并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续授信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专利质押等)、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信用品种,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立华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448 证券简称:磁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之日止。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之日止。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448 证券简称:磁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有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需求,公司2023年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续授信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专利质押等)、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信用品种,2023年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
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之日止。
二、公司股东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立华先生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11条第五款关于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续授信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专利质押等)、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信用品种,2023年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之日止。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吴立华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关联董事吴立华先生、吴宁晨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相关事宜在公司董事会议事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续授信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专利质押等)、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信用品种,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控股股东吴立华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降低了公司的融资成本,体现了吴立华先生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续授信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专利质押等)、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信用品种,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吴立华先生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同时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以上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续授信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专利质押等)、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信用品种,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立华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五、 上网公告附件
(一)《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