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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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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3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中物达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物达”)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贷款金额人民币4.2亿元,贷款期限10年。同意由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为江苏中物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4.2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10年,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之日起至2033年12月31日止。同时,江苏中物达将其名下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以及机电设备进行抵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和担保额度: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汉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物达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物达”)拟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项目贷款4.2亿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江苏中物达将其名下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以及机电设备进行抵押担保,具体增信措施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82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18%;其中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8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18%。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无锡中物达大数据存储中心项目(以下简称“中物达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物达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4.2亿元,贷款期限10年。

本次项目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汉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4.2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10年,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之日起至2033年12月31日止。同时,江苏中物达将其名下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以及机电设备进行抵押担保。上述贷款具体额度、期限、利率、增信措施及具体项目资产等相关事项,以公司和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经审议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被担保人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为:江苏中物达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W3QCP6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策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02月08日

住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855号扬名科创中心150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江苏中物达100%股权。

江苏中物达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担保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正式担保协议,并根据担保协议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江苏中物达向银行申请4.2亿元人民币项目贷款,北京金汉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江苏中物达将其名下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以及机电设备进行抵押担保。董事会认为,江苏中物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中物达大数据存储中心项目目前正处于项目建设期,此次担保有助于公司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问题,担保业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中物达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系满足IDC项目建设需要,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时,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并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为江苏中物达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82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18%;其中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8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18%。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3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上海金陵紫金山大酒店四楼金陵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3日

至2023年4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可以利用交易系统或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2、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3、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登记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23年3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登记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25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8301681,传真:021-5830881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3日召开的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