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津南污泥处理厂资产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12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津南污泥处理厂资产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受让资产的交易事项概述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津南污泥处理厂资产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为确保本公司天津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渠道稳定,同时拓展本公司污泥处置业务,实现公司产业链的延伸,提升公司在环保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本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投”)签署了《关于津南污泥处理厂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转让协议》”),本公司拟受让天津城投所属的津南污泥处理厂资产(以下简称“该资产”),受让价格为人民币47,182.59万元。2023年3月1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2日和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受让津南污泥处理厂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9)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8)。
二、公司受让资产交易的进展情况
根据《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双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后15日内,公司向天津城投支付资产转让定金,金额为转让价款的20%;在满足《资产转让协议》前提条件的后15日内,公司支付第二笔款项,金额为转让价款的70%。其余款项应在天津城投履行协议全部义务后180日内付清。
根据上述《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向天津城投支付了资产转让定金人民币9,436.518万元(转让价款的20%)。日前,天津城投已解除了该资产的融资租赁业务,取得本项目转让资产所有权及资产的权益和权利。根据《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应支付第二笔款项,金额为转让价款的70%。2023年3月16日,公司向天津城投支付了该资产转让的第二笔款项人民币33,027.813万元(转让价款的70%)。
截止目前,本公司已按约定支付了受让该资产款项人民币42,464.331万元,还剩余人民币4,718.259万元未支付。
公司受让该资产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