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2023-029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郭子敬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临2023-030)。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公告编号:2023-030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3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多功能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3日
至2023年4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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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经公司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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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
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股东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 325 号公司金融证券部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一17:
00,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尧
联系电话:022-58585662
传真:022-58585653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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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