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2022年IPO现场检查情况
将加大发行上市全链条各环节监管力度
从完成检查情况来看,发行人问题集中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会计处理不恰当等三方面;中介机构存在核查程序不到位、工作底稿记录不规范等情况
◎记者 汤立斌
证监会3月17日公开通报了2022年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有关情况。结果显示,在完成对28家首发申请企业检查及处理工作后,1家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移送稽查,9家企业因信息披露重大问题、5家保荐机构因执业质量重大缺陷被警示,其余涉及一般性问题的18家企业及其他中介机构被督促整改规范。
据了解,此次现场检查涉及主板企业15家、科创板企业3家、创业板企业10家。证监会表示,去年秉持“申报即担责”的监管理念,在现场检查工作中,重点聚焦发行人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存疑事项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从完成检查情况来看,发行人问题集中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会计处理不恰当等三方面;中介机构存在核查程序不到位、工作底稿记录不规范等情况。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现场检查、现场督导等手段能够对市场形成有力震慑,将不符合上市标准的发行人拒之门外。
“通过对重点情况进行穿透式的现场检查,检查组能够更加深入且立体式地了解首发企业在内控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情况。”东北地区某现场检查组负责人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总结现场检查案例后发现,内控不规范已成为部分发行人身上的典型问题。
“有的发行人在成本、费用方面内控并不健全,导致研发费、折旧费等费用的归集和核算不准确;有的发行人未对不相容职位岗位的设置实行有效分离;还有的发行人资金管理存在缺陷,未将全部银行账户在财务系统中登记核算。”上述检查组负责人说。
华东地区某检查人员谈到去年经手案例时表示,对于客户开发渠道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大的企业,业务开展的合规性也是重点核查的内容之一。“部分发行人存在大额个人报销、职工薪酬和业务招待费等支出,但以办公费和交通差旅费发票报销入账的情况。”
据记者了解,去年现场检查人员还发现,有的发行人独立董事违反规定,兼任了超过5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有的发行人违反与客户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擅自替换产品重要原材料,提高毛利率;有的发行人ERP系统上机日志保管不善,给检查组工作造成困难等。
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