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非洲猪瘟亚单位(纳米颗粒)疫苗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保灵”)与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及广东蓝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非洲猪瘟亚单位(纳米颗粒)疫苗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共同研究开发非洲猪瘟亚单位疫苗。
● 风险提示:疫苗产品从前期研发到上市销售整个周期较长,且由于非洲猪瘟病毒免疫机制的复杂性,本项目在研究开发和临床试验客观上存在一定的失败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近日与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及广东蓝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非洲猪瘟亚单位(纳米颗粒)疫苗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共同研究开发非洲猪瘟亚单位疫苗。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签署《非洲猪瘟亚单位(纳米颗粒)疫苗技术开发(合作)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许瑞明
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15号
基本情况介绍: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是国家生命科学基础研究所,创建于1958年,其前身是1957年建立的北京实验生物研究所。研究所的定位是:充分发挥多学科交叉的综合优势,在蛋白质科学、脑与认知科学、感染与免疫、核酸生物学等学科前沿领域实现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突破,加强生命科学领域关键装备的创新研制,实现关键技术和实验方法的重点突破,构建以生物制药和体外诊断为重点的转化型研究体系,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源头创新和骨干、引领作用,持续产出重大引领性科研成果,位列生命与健康领域国际一流研究所行列。
(二)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王延轶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小洪山中区44号
基本情况介绍: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12月,是专业从事病毒学基础研究及相关技术创新的综合性研究机构。针对国家生命健康和生物安全领域重大需求,研究所依托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着力阐明高致病病毒相关前沿科学问题,开展防控技术和产品研发,系统提升新发突发传染病应急反应能力。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已成为国际领先水平的病毒学研究机构和人才培养基地、成为保障国家生物安全的关键科技支撑力量。
(三)广东蓝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88号十三栋101房
法定代表人:高光侠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产品的研发(不含许可经营项目);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基本情况介绍:广东蓝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是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科技成果转化公司,主要承担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重大动物生物制品成果转化。
(四)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荣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办公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经济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宇大街1号
经营范围:兽药生产;兽药经营;动物诊疗;动物饲养;宠物饲养;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技术进出口。
基本情况介绍:金宇保灵为生物股份全资子公司,是集生物制药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内首家由企业投资建设的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P3动物实验室)。
二、研发项目的基本情况
非洲猪瘟对我国养猪业带来巨大灾难,对国计民生产生重大影响,市场急需安全有效的防控疫苗,亚单位疫苗由于不存在生物安全问题成为当前非洲猪瘟疫苗研发的热点技术路径之一。公司积极参与非洲猪瘟亚单位疫苗的研究开发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在病毒结构解析、蛋白结构设计、抗原免疫原性、纳米颗粒组装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并在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具备充分的试验数据。公司本次与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发,旨在对该项目进行更全面、深入的探索研究,开发安全、有效的非洲猪瘟疫苗,保护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三、合作合同主要内容
甲 方: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乙 方: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
丙 方: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丁 方:广东蓝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一)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
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新兽药注册管理的有关要求,开展并完成非洲猪瘟亚单位(纳米颗粒)疫苗(以实际注册批准名称为准)研发,获得疫苗应急生产批文(或公告)、产品临时生产文号和新兽药注册证书。
(二)研究开发经费
金宇保灵根据项目研究开发取得的进展情况分期支付研究开发费用。
(三)技术成果知识产权
金宇保灵享有该产品相应知识产权,及在监测期内和监测期外的生产权和销售权。
(四)协议的生效
合同经合作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影响
非洲猪瘟给我国乃至全球生猪养殖行业带来巨大灾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但直接影响了生猪产业及其上下游产业的经济效益,还引起猪价波动,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公司依托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P3动物实验室),开展了一系列非洲猪瘟疫苗研究及动物试验,并积累了大量基础研究及临床研究试验数据。
公司本次与科研院所合作研究开发非洲猪瘟疫苗,充分利用合作各方在前沿科技基础研究、临床试验、工艺转化及产业化的优势,有利于公司拓展猪用疫苗产品管线,增强公司在动物疫苗领域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签署合同涉及的研发合作项目不会对公司当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疫苗产品从前期研发到上市销售整个周期较长,且由于非洲猪瘟病毒免疫机制的复杂性,也是世界百年难题,所以本项目在研究开发和临床试验客观上存在一定的失败风险,项目研究开发进度、技术成果、后期产业化应用进程等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技术开发后续进展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1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非洲猪瘟亚单位(纳米颗粒)疫苗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