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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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

2023-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3-024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将被司法处置的股份为公司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持有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119,72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0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9.975%。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珠集团持有公司119,757,4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09%。若本次司法处置完成,将导致中珠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出现被动减持的情况,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处置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申报、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3月27日,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收到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函告,上海金融法院出具《司法处置股票公告》((2022)沪74执行1413号),拟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https://sf.uap.sse.com.cn/)公开司法处置中珠集团持有的中珠医疗119,728,000股股份。现将本次司法处置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处置依据

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德正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沪民终49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上海金融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变价被执行人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19,728,000股股票(证券简称:ST中珠,证券代码:60056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二、司法处置公告的主要内容

1、处置标的物: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19,728,000股股票(证券简称:ST中珠,证券代码:60056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6.01%,本次处置可能会导致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发生变更。

本次股票的处置起始单价为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均价,未超过处置起始单价的竞买出价无效。

2、竞买人应符合本次处置股票对应的合格投资者条件,且成交后应遵守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交易所会员、自有或者租用交易单元的投资者可以通过配置的账户登录司法执行平台或通过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报盘通道提交竞买申报。具有新股网下申购资格的投资者可以通过配置的账户登录司法执行平台(网址:https://sf.uap.sse.com.cn/)进行竞买申报。其他竞买人可以委托证券交易所会员代为提交竞买申报。

3、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和其竞买的股票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数额的30%。如因参与本次竞买导致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超过30%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同时应向证券监管部门及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处置予以分拆处置。每笔最小竞买申报数量为59,864,000股,竞买申报数量对应的保证金为人民币11,000,000元。保证金应于2023年4月3日起至2023年4月24日15:30前支付,保证金支付采用汇款方式,需在汇款备注栏注明实际竞买人的相关信息(包括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证券账户号码、证券账户名称),由上海金融法院确认竞买资格及竞买申报数量。未支付保证金或未足额支付保证金的竞买出价无效。

竞买结果公布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已经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支付的保证金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付款方式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买受人应于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差额(扣除保证金)付至上海金融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金融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湖北路支行,账号:6228400037192421666)。逾期未支付,上海金融法院予以重新处置,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5、竞买人竞买出价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9:30至11:30、13:00至15:30

竞价由司法执行平台按照价格优先一数量优先一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自动匹配,经上海金融法院核实后,在司法执行平台公布竞买结果。

6、竞买成交且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余款后,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协助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将被司法处置的股份为中珠集团持有的公司119,72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0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9.975%。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珠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9,757,4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09%。若本次司法处置完成,将导致中珠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出现被动减持的情况,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处置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申报、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司法处置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