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6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江西省和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光电子”)持有公司股份10,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上述股份为和光电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及公司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12月26~2023年6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7,850,000股(即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85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000,000 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可相应调整。但公司股权激励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引起的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不做调整。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制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112)。2023年3月26日,公司收到和光电子出具的《关于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3月26日,和光电子已通过大宗交易减持6,9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8%。本次减持股份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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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股份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