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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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泛海 公告编号:2023-083

债券代码:114372 债券简称:18海控01

债券代码:112920 债券简称:19泛控01

债券代码:112995 债券简称:19泛控02

债券代码:149035 债券简称:20泛控01

债券代码:149044 债券简称:20泛控02

债券代码:149116 债券简称:20泛控03

债券代码:114769 债券简称:20泛海01

债券代码:114784 债券简称:20泛海0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一)与融创集团债券交易纠纷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集团”)此前以“18海控01”债券交易纠纷为由,将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诉至北京金融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与民生信托债券交易纠纷

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此前分别以“20泛控01”、“20泛海01”、“20泛海02”债券交易纠纷为由,将公司、中国泛海、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诉至北京金融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最新进展

(一)“18海控01”债券交易纠纷

2023年5月23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2022)京74民初787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 公司向融创集团支付“18海控01”债券本金人民币1,567,378,687.50元及利息165,025,651.95元及违约金;

2. 融创集团有权在上述第1项债权范围内对公司持有的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4,212,480,800股的出质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中国泛海、卢志强对上述所得价款不能完全清偿的余额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3. 驳回融创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

4. 保全费5,000元、案件受理费8,924,703.25元,由公司、中国泛海、卢志强负担。

(二)“20泛控01”债券交易纠纷

2023年5月23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2022)京74民初788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 公司向民生信托支付“20泛控01”债券本金人民币573,200,000元、利息及逾期利息;卢志强对本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2. 民生信托有权在上述第1项债权范围内对公司持有的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1,177,000,000股的出质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中国泛海对上述所得价款不能完全清偿的余额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3. 驳回民生信托的其他诉讼请求;

4. 保全费5,000元、部分案件受理费3,153,705.5元,由公司、中国泛海、卢志强负担。

(三)“20泛海01”债券交易纠纷

2023年5月23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2022)京74民初790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 公司向民生信托支付“20泛海01”债券本金人民币816,400,000元、利息及逾期利息。卢志强对本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2. 民生信托有权在上述第1项债权范围内对公司持有的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883,000,000股的出质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民生信托有权在上述第1项债权范围内对公司持有的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96,012,620 股的出质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中国泛海对上述所得价款不能完全清偿的余额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3. 驳回民生信托的其他诉讼请求;

4. 保全费5,000元、部分案件受理费4,320,272.99元,由公司、中国泛海、卢志强负担。

(四)“20泛海02”债券交易纠纷

2023年5月23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发来(2022)京74民初78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 公司向民生信托支付“20泛海02”债券本金人民币594,800,000元、利息及逾期利息。卢志强对本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2. 民生信托有权在上述第1项债权范围内对公司持有的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587,000,000股的出质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民生信托有权在上述第1项债权范围内对公司持有的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69,526,380 股的出质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中国泛海对上述所得价款不能完全清偿的余额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3. 驳回民生信托的其他诉讼请求;

4. 保全费5,000元、部分案件受理费3,161,041.83元,由公司、中国泛海、卢志强负担。

三、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