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5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相互
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3-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5月2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转换业务规则

1、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若投资者持有的某只基金产品具有多种类别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某一类基金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其他类基金份额。如某只基金产品具有A类份额和C类份额,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A类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C类份额,或将其持有的C类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A类份额。

2、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转换转出的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该基金最低赎回份额的规定。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持有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该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的该基金剩余份额强制赎回。

3、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原持有期限不延续计算。若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4、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转换时,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不同份额类别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

5、投资者办理本业务时,转出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6、本业务与公司已经开通的不同基金之间相互转换业务不产生冲突。

7、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不同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业务,请投资者以相关公告为准。

三、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

1、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a)赎回费

在进行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则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赎回费率及相应赎回费用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同一笔转换业务中包含不同持有时间的基金份额,分别按照持有时间收取相应的赎回费用。

b)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2、基金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补差费用:分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0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四、业务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投资者可以在上述基金的开放期内,到上述基金的销售机构咨询和办理本业务。

投资者可以登陆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aoamc.com)或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03-299)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

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经与各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2只基金拟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关于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相互转换业务的约定。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将自2023年5月26日起正式生效。

一、修订基金范围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主要修改内容

1、在“基金的基本情况”章节,将“基金份额类别”中“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的约定删除。

2、更新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信息。

3、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与上述相关的其他内容一并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各基金的基金合同修改明细。

三、重要提示

上述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事宜自2023年5月26日起生效,修订后的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将于同日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haoamc.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03299(免长途话费)、021-60161900;

2、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 www.hao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附件:《嘉合锦程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明细

《嘉合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