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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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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结果公告

2023-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3-039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顾永田先生持有公司93,23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0%,其中IPO前取得78,234股,股权激励取得15,000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崔晓微女士持有公司102,4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1%,其中IPO前取得93,450股,股权激励取得9,000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2月2日,公司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因个人资金需求,顾永田先生、崔晓微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顾永田拟减持不超过2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3%;

崔晓微拟减持不超过2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3%。

截至2023年6月5日,顾永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已减持股份数量23,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完成;崔晓微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已减持股份数量25,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3-040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转融通出借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

● 辽宁科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发实业”)自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6月6日通过融券出借1,8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38%。此外,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总股本的0.029%,合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总股本的1%。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科发实业的通知,科发实业自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6月6日通过融券出借1,8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38%。此外,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致公司总股本增加,科发实业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总股本的0.029%,合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总股本的1%。详情如下:

注1:变动方式“其他”是指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注2:“变动比例”是以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92,870,899股为基础测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转融通出借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上述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等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