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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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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2023-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3-052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23年6月5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9,795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本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5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以5.33元/股的价格授予662名激励对象9,85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首次授予实际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3年5月4日

2.授予数量:9,795万股

3.授予人数:658人

4.授予价格:5.3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差异的说明:鉴于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后,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60万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95万股,涉及激励对象658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过72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批解除限售,每批次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3年5月16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200018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5月16日止,公司已收到朱宏标等658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52,207.35万元,其中计入股本9,79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42,412.35万元。

截至2023午5月16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26,366.14万元,股本为人民币1,626,366.14万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795万股,于2023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16,571.1425万股增加至1,626,366.1425万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7.99%;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7.6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以授予日A股股票市场价格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成本,并将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5月4日,以授予日A股股票市场价格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成本,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可能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