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3-05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5日、6月6日和6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大鹏先生处于被北京市顺义区监察委员会留置及立案状态,公司暂无法联系其本人。
●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收到债权人的《告知函》,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因2022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揭阳中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5日、6月6日和6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2023年4月26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二)项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收到债权人的《告知函》,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大鹏先生处于被北京市顺义区监察委员会留置及立案状态,公司暂无法联系到其本人。
5、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自发布《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以来,媒体对该事件做出相应报道。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6、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文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股票因2022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揭阳中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揭阳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揭阳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部分涉及的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3-059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纯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6月9日(星期五)至6月1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589@gdrongtai.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6月16日下午15:00-16:00召开广东榕泰关于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16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纯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张微女士
财务总监:夏春媛女士
独立董事:宗明先生
董事会秘书:周纯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6月16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6月9日(星期五)至6月1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589@gdrongtai.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纯
电话:0663-3568053
邮箱:600589@gdrongtai.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3-060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近日从网络渠道获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将其对本公司依法享有的债权转让给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变更情况
1、债务基本情况
因广东榕泰、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揭阳市佳富实业有限公司和杨宝生与建设银行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建设银行向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2022年6月收到《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于2023年2月收到《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粤5202执1030号,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揭阳市佳富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揭阳市空港经济区榕东大桥东侧国道206南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产权证号:粤(2018)揭阳市不动产权第00***65】以清偿债务。
前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9日、2022年5月20日、2022年6月23日及2023年2月1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2022-037、2022-064及2023-012)。
2、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从网络渠道获悉建设银行与广州资产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将其对本公司依法享有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广州资产,并于《南方日报》刊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及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具体债权明细如下:
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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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经公司核查,本次债权转让双方均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上述债权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与债权受让方积极协商,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