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陈洁:体系化思维是提升我国资本市场
法治保障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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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庆怡 刘雪
6月10日,在以“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为主题的首届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的分论坛上,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商法研究室主任陈洁表示,只有通过体系化建设才能使资本市场各要素之间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相互强化,从而全面提升我国资本市场法治保障的效能。
“对现有庞杂的资本市场法律规范的整合需要体系化思维;对市场分割与多头监管的统合需要体系化思维;对法律制度同法律实施机制的协调衔接需要体系化思维。”在她看来,体系化思维是提升我国资本市场法治保障的关键。
陈洁认为,落实体系化思维有三个基本思路:
在理念层面,以市场化原则统领多元监管理念。“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前提下,未来体系化的核心是科学建构证券市场机制与行政监管体制的关系,使行政监管机制有机地融入证券市场机制。监管机构的作用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和保障市场机制能够发挥决定性作用。”陈洁解释。
在规范层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为核心统率法律规范性文件。她表示,需要从法律规范体系意义上进行通盘考虑,用系统论的观念,厘清不同规范性文件的功能定位以及不同法律规范性种类与不同执法形态间的界限,尽量实现多种法律渊源的和谐统一。
在执法层面,积极构建不同系统司法执法协调机制。陈洁称,资本市场司法执法活动全程性、多样性特点决定了必须建立不同系统执法司法机制协调配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