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521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并会同中介机构就《监管工作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逐项落实。鉴于《监管工作函》中的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十个交易日回复《监管工作函》,于2023年6月12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五个交易日回复《监管工作函》。
截止本公告日,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工作难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完整,公司再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五个交易日回复《监管工作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进一步组织和协调相关各方推进《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就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3-102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