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79 证券简称:水井坊 公告编号:临2023-019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群光君悦酒店(成都市锦江区春熙路南段8号群光广场)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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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祥福先生主持,公司聘请的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晋倩如、何潼出席并见证了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John O’Keeffe先生、董事Randall Ingber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田冀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代理总经理Mark Anthony Edwards(艾恩华)先生、财务总监蒋磊峰先生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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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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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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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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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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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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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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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为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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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职业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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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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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所有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均获得出席现场会议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晋倩如、何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3-018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3年6月6日发出,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8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于2023年6月16日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许勇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提名,同意自2023年6月16日起聘任蒋磊峰先生(简历见附件1)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张鹏先生、马永强先生、李欣先生已发表了书面意见(见附件2),认为聘任副总经理提名符合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该人员符合有关任职条件,同意自2023年6月16日起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蒋磊峰先生回避表决,其余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1:蒋磊峰先生简历
蒋磊峰, 男,44岁,国籍:中国,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拥有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资格。历任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高级财务控制经理,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高级绩效管理经理,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商务财务总监,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附件2: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要求,在本人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对聘任副总经理事宜,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聘任副总经理提名符合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该人员符合有关任职条件,同意自2023年6月16日起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张鹏、马永强、李欣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