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
及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
及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3.78元/股调整为3.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由598,910,329.08元调整为594,157,072.50元。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根据《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情况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3年3月1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78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l+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l+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规模
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58,441,886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出相应调整。若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金额或发行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98,910,329.0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2022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528,139,6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0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21日实施完毕。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调整过的发行价格为3.75元/股,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4,157,072.50元。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现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出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3.78元/股调整为3.75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3.78元/股-0.03元/股=3.75元/股。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变,募集资金总额由598,910,329.08元调整为594,157,072.50元。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