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29,259,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58,925,769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8.64%,占公司总股本的12.61%。
万通控股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79,058,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05,420,539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92.48%,占公司总股本的44.08%。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押及质押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接到万通控股的告知函,获悉其将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分别于2023年6月27日、6月28日进行了解质押和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1)万通控股于2021年6月8日将其所持有的10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23年6月21日、6月26日对其中部分股份办理了解质押和质押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万通控股于2023年6月27日对上述质押的25,000,000股股份进行了解质押,于2023年6月28日对上述质押的25,000,000股股份进行了解质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于2021年6月8日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00,000股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
(2)万通控股于2022年12月29日将其所持有的1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自然人杨上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万通控股于2023年6月28日对上述质押的10,000,000股股份进行了解质押。
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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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剩余被质押股份情况不含27日和28日新增质押股份60,000,000股。
2、说明本次解质股份是否用于后续质押及其具体情况
万通控股本次解质押股份已用于后续质押。
3、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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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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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3年6月29日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通过法院解除了万通控股持有的被司法冻结的公司股份19,472,771股。
2、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来半年及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收益、投资收益、股票红利及其他收益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5、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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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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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数据为非合并口径。
(3)控股股东偿债能力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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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控股股东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金额,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控股股东没有发行过债券。
(5)控股股东应结合自身资金实力、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分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控股股东经营状况良好,长期与国内多家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较多,有充足的偿债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6、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2次,累计交易金额964,635.54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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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单次交易金额及累计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过去12个月内,除上述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未发生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7、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股票质押业务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9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北京金通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助并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金通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港”)追加提供财务资助2,812,260元,并对公司向金通港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10,984,200元(含前述追加金额)进行展期,自原借款期限到期日展期至2023年3月15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助并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通港提供财务资助581.2004万元,并分两笔进行支付,借款期限至2023年3月15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向金通港提供的财务资助1285.904万元实施展期,自原借款期限到期日展期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通港提供财务资助共计187.484万元,借款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通港提供财务资助234.355万元,借款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财务资助进展情况
2023年6月29日,公司已收到金通港归还的上述财务资助本金17,077,430元及利息4,304,679.34元,合计21,382,109.34元。公司向金通港提供的财务资助本息已如期收回。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