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6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39 证券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3-02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香港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8号香港丽晶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田国立董事长担任大会主席并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6人,出席16人;

2.本行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董事会秘书胡昌苗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本行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本行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本行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本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聘用2023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本行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田国立先生连任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邵敏女士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刘芳女士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詹诚信勋爵(Lord James Meyer Sassoon)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刘桓先生连任本行外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贲圣林先生连任本行外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建设银行2024-2026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5%以下A股股东(不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情况

(三)议案表决情况说明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中第14项为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2022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3.董事、监事任职:

田国立先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连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至本行2025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邵敏女士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三年,至本行2025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刘芳女士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三年,至本行2025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詹诚信勋爵(Lord James Meyer Sassoon)将于有关监管机构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担任本行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于有关监管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至任期届满当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刘桓先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连任本行外部监事及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

贲圣林先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连任本行外部监事及监事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

4.董事离任:

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徐建东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M·C·麦卡锡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董事。本行对于徐建东先生、M·C·麦卡锡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行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青海律师、郝志娜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