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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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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3-018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3年6月2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13名,为陈四清董事长、廖林副董事长、王景武董事、卢永真董事、冯卫东董事、曹利群董事、陈怡芳董事、董阳董事、梁定邦董事、杨绍信董事、沈思董事、胡祖六董事和陈德霖董事。张文武副行长、段红涛副行长及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官学清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陈四清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田枫林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业务总监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聘任田枫林先生为本行高级业务总监,其任职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田枫林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一。

截至本公告日,田枫林先生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其与本行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利益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无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行任何股份权益。

本行独立董事梁定邦先生、杨绍信先生、沈思先生、胡祖六先生和陈德霖先生(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查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行董事会聘任田枫林先生为本行高级业务总监,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田枫林先生为本行高级业务总监。

二、关于聘任谢泰峰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业务总监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聘任谢泰峰先生为本行高级业务总监,其任职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谢泰峰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二。

截至本公告日,谢泰峰先生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其与本行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利益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无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行任何股份权益。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查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行董事会聘任谢泰峰先生为本行高级业务总监,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谢泰峰先生为本行高级业务总监。

特此公告。

附件:一、田枫林先生简历

..二、谢泰峰先生简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田枫林先生简历

田枫林,男,中国国籍,1967年10月出生。

田枫林先生1992年7月加入中国工商银行,2007年5月任新加坡分行副总经理,2010年4月任工银马来西亚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年10月任工银阿根廷副董事长,2016年6月任江苏分行副行长兼苏州分行行长,2018年6月任江苏分行行长,2020年9月任总行公司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兼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田枫林先生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获华中农业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芝加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附件二

谢泰峰先生简历

谢泰峰,男,中国国籍,1972年7月出生。

谢泰峰先生1998年7月加入中国工商银行,2009年1月任总行办公室副主任(其间:2009年8月至2014年1月先后兼任总行办公室品牌与服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8月任河北分行行长助理,2015年8月任河北分行副行长,2017年3月任总行办公室主任,2020年5月任江苏分行行长。

谢泰峰先生毕业于兰州大学,获兰州大学文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3-017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年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29日

(二)股东年会召开的地点:在北京和香港两地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召开。北京会场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香港会场为香港港湾道1号君悦酒店。

(三)出席本次股东年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7,130,108,119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6,406,257,089股的83.3684%。

注:1.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年会情况,本次股东年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表决。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年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年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四清先生主持会议。

(五)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3人,出席13人;

2.本行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本行董事会秘书官学清先生出席会议。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冯卫东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曹利群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A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会议选举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其非执行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关于冯卫东先生和曹利群女士的简历请参见本行于2023年5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会议审议通过本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行将向截至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人民币3.035元(含税)。A股股息预期将于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支付,H股股息预期将于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支付。有关向A股股东派发2022年度股息相关事宜,请参见本行另行发布的A股202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年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峥律师、柳思佳律师和从群基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年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年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年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年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年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