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3 证券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4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06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2007号金地中心32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凌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3人,独立董事胡野碧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徐家俊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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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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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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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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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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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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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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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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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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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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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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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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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楚玲、黄佳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5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金地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担保本金不超过31.5亿元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持有北京金地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70%的股权,开发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北京金地中心项目(下称“项目”)。为了满足项目经营需要,项目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下称“民生银行”)申请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融资,融资本金人民币31.5亿元,融资期限18年。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了《质押合同》及《差额补足履行确认函》,为前述融资事项的全部债务提供股权质押及差额补足义务,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5亿元。股权质押对应的主债权履行期限自2023年6月30日至2041年6月29日,具体以《质押合同》约定为准;差额补足的履行期限自《差额补足履行确认函》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公司部分担保事项作出批准,授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金地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4月29日
注册地:北京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销售日用品、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截至2023年5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约为133,039万元,负债总额约为31,965万元,资产净额约为101,074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24.03%;2023年1-5月实现营业收入18,027万元,净利润为8,287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北京金地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有7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满足项目经营需要,项目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融资,融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1.5亿元,融资期限为18年。公司将为本笔融资提供股权质押和差额补足,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5亿元。股权质押对应的主债权履行期限自2023年6月30日至2041年6月29日,具体以《质押合同》约定为准。差额补足期限自《差额补足履行确认函》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四、公司意见
公司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使其获取足够的营运资金。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此笔借款将在存续期18年内,每年分期还本付息。截止目前,项目进展正常,预计项目公司未来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
本次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5.43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7.7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4.9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0.51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