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3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00,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11日。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7人。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A、第一类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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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第二类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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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第三类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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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涉及股东数量为77名,股份数量为200,658股,限售期为自归属日(即2022年7月11日)起12个月,将于2023年7月11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60股,增加后总股本变更为140,363,220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特别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解除限售安排
根据激励对象岗位职能的不同,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分为三类,其限售的具体安排如下:
A、第一类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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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第二类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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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第三类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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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限售规定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售股解除限售安排,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00,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1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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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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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4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核心技术人员张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离职手续。辞职后,张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张勇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
● 张勇先生负责的工作均已完成交接,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有序推进。张勇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勇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向公司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已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后,张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勇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张勇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西北工业大学工学学士,华南理工大学工学硕士。1998年7月至2002年9月在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担任维修工程师,2005年7月至2008年7月在莱茵技术监督服务(广东)有限公司担任资深项目工程师,2008年8月至2011年3月在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担任项目工程师,2011年4月至2014年1月在广州三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担任质量经理,2014年1月至2022年6月在公司担任质量部部长,2022年6月至今在公司检测中心任职,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洛阳麦金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广州市麦金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2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张勇先生辞去公司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及专利情况
张勇先生任职期间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指导技术研发团队,目前已完成工作交接,其离任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张勇先生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三)保密及竞业协议限制情况
公司与张勇先生签署了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竞业限制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张勇先生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均须对其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张勇先生有违反《保密协议书》《竞业限制合同》关于保密、竞业限制等相关约定的情形。张勇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劳动争议或纠纷。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始终注重人才引进与培养,多年来逐步建立了与公司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引进和储备培养机制,不存在对特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赖情况。张勇先生负责的研发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均正常有序推进。张勇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86名、150名、135名,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6.87%、10.25%、10.4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张勇先生离职,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由5名变为4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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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目前,张勇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正常推进,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研发团队总体相对稳定,张勇先生负责参与的研发工作已完成交接,张勇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张勇先生已签署相关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3、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张勇先生的离职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