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5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279,08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7月6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年10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2)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1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19-014)。
(4)2019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19年11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15)。
(5)2020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1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6)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鉴于2019年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5元/股调整为24.7元/股。2020年11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7)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1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8)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2020年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4.7元/股调整为24.4元/股。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021年8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9)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11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10)2022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11)2022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4.4元/股调整为24.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8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19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12)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12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13)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会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1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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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人数共5人。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215名激励对象中:209人已完成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2,009,910股可归属股票的出资,相关股票已于2023年2月13日上市流通;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剩余尚未归属的6名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本次完成1,279,080股可归属股票的出资,1名外籍激励对象未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如该名激励对象在《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到期之前完成出资,公司后续将为其完成相应股份的归属登记。
因此,本次公司实际向5名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1,279,080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7月6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279,08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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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本次股份变动前无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后仍无实际控制人。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上海申洲大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申洲大通(2023)验字第007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
截至2023年6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5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30,825,828.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279,080.00元,余额人民币29,546,748.00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7,357,221.00元,股本为人民币1,137,357,221.00元。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20,699.27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2元。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137,357,221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79,08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1%,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