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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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2023-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58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的情形。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00.00万元到4,6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2,460.47万元到11,160.47万元,同比下降79.06%到70.81%。

● 公司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100.00万元到10,4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7,659.32万元到8,959.32万元,同比增长531.65%到621.88%。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00.00万元到4,6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2,460.47万元到11,160.47万元,同比下降79.06%到70.81%。

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100.00万元到10,4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7,659.32万元到8,959.32万元,同比增长531.65%到621.88%。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760.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40.68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21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1、2022年上半年公司专业市场管理业务减租免租影响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23.82万元,2023年上半年已恢复正常经营。

2、子公司兰州丽尚亚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效提升资产运营效率,2023年上半年出租率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本期减少亏损约3,400.00万元。

(二)非经营性损益影响

公司持有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前限售股52,603,900股,兰州银行于2022年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22年上半年因兰州银行市值变动,导致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了14,272.91万元;2023年上半年因兰州银行市值变动,导致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了4,786.95万元。

(三)会计处理的影响

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没有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未发现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业绩预告数据仅为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59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取得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尚国潮”)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丽经开函〔2023〕69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3,024.83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对象为丽尚国潮的控股股东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元明控股”),元明控股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

二、丽尚国潮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监管机构履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报程序,并依法及时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